一、
目的
为了规范保安部、客服部电动巡逻车的保养、维修、使用工作,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,保障行车安全,节约维
修费用,为
加
强
物
业
管
理
区
域
内
的
治
安
管
理
,预
防
各
类
案
件
发
生
,快
速
应
对
和
及
时
制
止
突发事件,确
保治安巡逻车安全合理使用,特制定本规程。
二、电动巡逻车的使用
1
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客服中心、保安部业务考核合格后指定的人员,方可驾驶。动用治安巡逻车必须由当班
领班或经理安排,发放车钥匙。驾驶治安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。
2
、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开启警报器,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。第一时间安全赶赴现场。
3
、电动巡逻车辆的使用范围:
a
)仅限于物业二部内部使用,不得驶出管理区域(外派厂区巡逻除外)
,否则后果自负;特殊情况外出使用需
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,未经考核和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治安巡逻车。
b
)保安部换岗、巡逻以及客服中心到公司办理事务;
c
)早、晚班必须由专人驾驶(原则上由应急分队巡逻员驾驶),非指定驾驶员不得随意驾驶,特殊情况由当班
班长批准。
4
、电动巡逻车辆驾驶人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客服中心管理员、
保安部主管、
治安领班及客服中心确定的特定人员,
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驾驶电动巡逻车。
5
、
电动巡逻车行驶巡逻职能时,早班巡逻次数每一小时沿指定路线巡逻一次;夜班要加大小区内外巡逻力度,
凌晨
0
点后必须沿指定路线巡逻所属责任区域,在重点区域下车巡视,并与步行巡逻队员保持联系。
三、电动巡逻车的管理
1
、电动巡逻车的钥匙由客服中心、保安部进行统一管理,客服中心、保安部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;
2
、要及时充电(每次充电不得低于
3
小时,且不能重复充电),节约用电,爱护车辆,保持车辆清洁。暂停使
用时,治安巡逻车必须停在监控门口。
3
、
工作中因他方因素导致车辆损坏的,
要及时报当班班长,
对他方进行合理索赔,
维修情况要报客服中心备案;
如因自身操作和处置不当导致巡逻车损坏的自己负全部责任,客服中心视损坏程度作相应处罚,直至辞退责任人,